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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基于生态创新的视角
发布时间: 2017-2-15 0:00:00来源:
    所谓资源型城市,是指主要功能或重要功能是向社会提供矿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等资源产品的一类城市。它具有般城市的功能和特征,更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由对资源的高度依赖而产生的自身发展阶段是其最具有本质意义的特征,也是区别于其它类型城市的根本标志。根据2013年12月份我国公布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确定中国262个城市为资源型城市,河南省占有15座资源型城市,数量居全国第二,它们是三门峡市、洛阳市、焦作市、鹤壁市、濮阳市、平顶山市、南阳市、登封市、新密市、巩义市、荥阳市、灵宝市、永城市、禹州市、安阳县。这些城市为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总体来看,河南资源型城市经济水平偏低,发展水平并不高。随着资源型城市资源枯竭期的到来,传统产业发展的潜力受到限制,城镇化进程缓慢或者停滞,严重影响着当地和周边地区的发展。如何探索出一条能够推动资源型城市的自然生态环境环境、社会、经济三方面协调、持续发展之路,显得非常必要而迫切。

    生态创新是以减少污染、改善环境、节约资源为目的而进行的创新或者是能带来良好生态效益的创新活动,可以从根本上带动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及提升竞争力,是一个国家和地区获取持续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生态创新能够从根本上避免创新有可能对环境带来的危害性问题,实现环境收益;生态创新制度的形成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推动了其资源产业向其关联产业的转型,实现了发展方式的转变;区域生态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了区域竞争优势的形成。由此可以看出,基于生态创新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现有的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了研究: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资源型城市的创新系统等。这些研究具有很好的参考、借鉴意义,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侧重于从资源角度探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但显然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并不仅仅依赖于资源;突出了创新、创新系统对于资源产业发展的价值,但忽视了资源尤其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强污染性,因为创新并不一定就能够带来环境收益;忽视了资源型城市创新能力建设,没有对创新及其系统如何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进行深入分析;忽视了资源型城市竞争优势的培养,使资源型城市的发展缺乏持续动力。基于上述的认识,本文在对现有文献分析和对资源型城市界定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生态创新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创新系统理论论等多学科理论,构建了基于生态创新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系统;对其动力因素和运行机制进行了分析;进而基于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建立了基于生态创新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评价模型;并依据国际、国内有关标准规范确定了预警指标警限,并选取河南省平顶山市这一典型矿产资源密集型城市,进行评价和预警方面的实证研究;最后依据研究结果并结合生态创新内涵,提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

(1)在对资源型城市的发展现状和现有文献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从生态创新这一新的视角研究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在生态创新观念驱动下,政府通过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税收调节等政策,实现环境收益;通过政府、企业、居民、非政府组织等观念上的转变,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资本投入,达到制度、组织、技术上的生态创新,实现政府绿色管理、矿产资源产业链上下延伸、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非矿产资源产业快速发展、居民收入增加、环境质量改善、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提升,形成资源型城市的长期竞争优势,实现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持续发展。

(2)建立基于生态创新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系统。讨论其构成要素和系统框架。并从外部影响因素、内部影响因素和生态创新的技术特点等方面讨论了系统动力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讨论了其系统的内部运作机理。

(3)结合生态创新的本质,构建了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在生态创新理论的基础上,依据基于生态创新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结合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从定性的角度,按照指标筛选流程,筛选出含有能够反映创新潜力和创新活力在内的34个指标,并引入了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人类发展指数、全要素生产率3个能综合反映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力、社会发展水平和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贡献的复合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主观赋权法)和熵权法(客观赋权法)相结合的综合集成赋权法,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运用综合指数(LI)、持续指数(SI)和协调指数(CI)3个指数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状况进行衡量。采用惩罚型变权这种动态权变方法,建立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警情评价模型,依据国际、国内有关标准规范和专家经验,确定预警指标警限。

(4)选取“全国第二大煤城”平顶山市这一典型资源型城市进行实证研究。依据基于生态创新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文献检索、现场考察、专家访谈等方法,收集相关数据,对平顶山市的可持续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和预警。从评价和预警结果可以看出,平顶山市在2005年至2012年期间,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变化态势趋向好转。但是,这一期间平顶山市科研机构R&D人员数、技术改造投入等部分反映创新潜力和能力的指标呈波动趋势,没有持续增加,说明该区域对创新能力建设的重视不够。反映到其经济子系统上的结果,就是经济可持续发展水平始终处于有警情的状态,发展速度较慢,产业结构仍以优势资源为基础,资源依赖性较强,资源型产业所占比重过大。在此状况下,如果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平顶山市的经济发展前景堪忧,甚至到某一时期,当矿产资源价格下跌、替代资源广泛使用或矿产资源衰竭时,平顶山市的经济发展形势必然受阻,进而导致平顶山市的整体发展不可持续。

(5)提出基于生态创新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通过对平顶山市的实证分析,可以看出:第一,资源型城市生态创新能力状况直接影响着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第二,基于生态创新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系统概念,单纯的某一或某些因素的改变可能会形成区域某一方面或某一个子系统的快速发展,或者是区域短时期内的快速发展,但如果忽视了其他因素的影响,就会造成区域内三个子系统之间发展的不均衡、不协调,进而影响到该区域发展的可持续。所以说,要想保证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加强其生态创新能力建设,从其可持续发展系统的整体性出发,探索能够提升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的路径。社会路径方面:加强生态创新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创新能力建设;经济路径方面:完善税收调控政策、推进经济转型的产业政策、提升区域竞争优势的财政政策;资源路径方面:加强政府调控和矿产资源规划、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加强技术创新、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环境路径方面:推行清洁生产、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环境治理等。